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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欠缴说明,住房公积金欠缴说明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4-05-19 02:30:08 住房公积金 0次 作者:贺州住房资讯网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住房公积金欠缴说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住房公积金欠缴说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积金单位补欠缴是什么意思?公积金单位补欠?

1、如果用人单位欠缴职工公积金的话,经职工提出,用人单位应补欠缴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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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根据实际采取下列方式确定:

(1)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补缴自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实施之月(1999年4月)起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单位未按照规定的职工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为职工补缴。

(3)按照本市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规定核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单位公积金欠缴怎么办?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有能力缴存住房公积金但不建不缴或少缴的单位,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单位欠缴公积金怎么办?

您好,可参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住房公积金欠缴说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住房公积金欠缴说明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